供貨方:麗江程海湖天然螺旋藻生產基地有限公司 (簡稱甲方)
代理方: (簡稱乙方)
一、產品名稱
1、產品名稱: 程 海 湖 牌系列螺旋藻產品
2、銷售區域: 甲方委托乙方為 的甲方產品總代理商。
3、代理期限: 代理權限雙方合同約定,如乙方連續 3 個月無進貨記錄,代理資格自動失效,甲方有權在該區域另行招商。
4、質量要求、技術標準,按國家相關企業標準執行。
5、價格約定: 在合作期內,為保護銷售市場,乙方不能低于建議零售價在市場上零售。
二、付款方式:款到發貨。(首次進貨不得低于 2萬元,以后每批進貨不得低于 2 萬元,乙方達到年進貨額 30萬元以上。)
三、甲方權利與義務:
1、甲方在合同執行期間保障乙方貨源的供應;
2、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有效的銷售證件;
3、甲方有權根據實際情況調整產品價格,并以書面的形式提前2個月通知乙方;
4、甲方對保質期內產品質量承擔責任;
5、甲方承擔貨到乙方區域運費,乙方如對產品有異議,應在甲方貨到乙方處十天內以書面形式提出,否則視為認可。
6、每批訂貨,甲方以乙方的有效書面訂貨單為準。
7、按照進貨量給乙方免費配送一定數量的宣傳資料、手提袋及培訓用的VCD等。
8、甲方(僅限云南包裝)不能在乙方代理區域內郵寄或再設代理商等形式使其產品進入乙方所代理區域市場。甲方需保證乙方總代理經銷權。
四、乙方權利與義務:
1、乙方有權在本協議約定區域供貨,但不得超出本協議約定的銷售區域進行銷售活動,不得經營同類產品。
2、乙方應嚴格執行甲方的價格策略,按照甲方指導價格銷售;應設
一些專柜,或開產品的形象店,做一些廣告宣傳,并承擔區域銷售產
生的廣告費用、稅收及員工工資。不能在網上銷售產品。
3、乙方需向甲方提供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企業代碼、法人代碼等其它合法經營的法律文本復印件,供甲方存檔備案。
4、乙方在經營活動中應維護甲方公司利益和產品形象,不得從事有損甲方公司聲譽及產品形象的行為。
五、退換貨約定:到年底按進貨總額的10%的比例換貨。運費由乙方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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